|
|
|
|
清洁氢阀值4.9 kgCO2e/kgH2, |
双击自动滚屏 |
发布者:zq1229 发布时间:2021/3/30 21:58:37 阅读:363次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
|
|
清洁氢阀值4.9 kgCO2e/kgH2, 2020年12月29日,国家能源集团牵头制定的团体标准《低碳氢、清洁氢与可再生氢的标准与评价》正式发布,标准对“绿氢”“蓝氢”等不同类型氢源的碳排放进行了明确划分,是全球首个“绿氢”标准。标准对不同类型氢源的碳排放判断标准为: 在单位氢气碳排放量方面,低碳氢的阀值为14.51 kgCO2e/kgH2,清洁氢和可再生氢的阀值为4.9 kgCO2e/kgH2,可再生氢同时要求制氢能源为可再生能源(风能、太阳能、水能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)。 标准中的“可再生氢”,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绿氢”,碳排放低于4.9 kgCO2e/kgH2,且制氢方式为可再生能源;标准中的“低碳氢”和“清洁氢”,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蓝氢”,碳排放分别低于14.51 kgCO2e/kgH2和4.9 kgCO2e/kgH2,制氢方式没有限制。 需要注意的是,标准对低碳氢、清洁氢和可再生氢的生命周期评价系统边界也做出了明确要求,具体包括氢气制造的原物料获取阶段、原物料运输阶段、氢气的生产制造阶段、现场储运阶段。其中生产制造阶段固定资产的设计、制造和建设过程,为生产提供保障的附属系统(如食堂、宿舍等)不纳入产品系统边界。氢气的状态参数为纯度大于等于99%,压力大于等于3MPa。 低碳氢、清洁氢与可再生氢生命周期评价的功能单位为:1kg纯度大于等于99%,压力等于3MPa的氢气。当实际出产氢气与上述功能单位的纯度或压力不一致时,需将氢气进一步压缩至3MPa、纯度提高至99%状态所对应的碳排放量纳入到评价范围内。即当输入的氢源纯度、压力等物性参数与标准不一致时,需换算为标准规定值,以便统一核算碳排放总量。 标准还规定了不同类型氢源的标识,氢源碳排放获得认证后,即可获得相应标识。 本标准的发布即为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标准依据,又是践行“碳达峰和碳中和”愿景的重要手段。本标准在今后氢能产业发展过程中,将发挥关键作用。
|
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