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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(氢能领域)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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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zq1229 发布时间:2024/8/30 9:28:05 阅读:143次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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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(氢能领域)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: 经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核准,中国节能协会于2013年设立“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”,具备提名国家科技奖资格。目前已经开展十届奖励工作,受理申报项目1234项,授奖360项,其中提名国家科技奖7项,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。 为推动氢能产业在节能降碳方向的技术进步,促进氢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,鼓励相关组织和个人,中国节能协会氢能专业委员会依据“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”(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等级核准备案编号:0240)的有关规定,组织评选2024年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(氢能领域)。 为提前做好2024年度中国节能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的申报工作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根据《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(氢能领域)评审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设奖类别 根据科技部奖励办具体规定要求,经评审委员会研究,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(氢能领域)设立三大类奖项:“节能减排科成就奖”、“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奖”、“节能减排技术发明奖”。 二、申报条件 申报科技成就奖应符合下列条件: 1. 具有独立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的企业或其他单位组织。2. 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主要核心技术的独立完成人。3. 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,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。4. 不存在项目权属、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。5. 近2年完成科技成果评价。申报技术发明奖应符合下列条件:1. 具有独立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的企业或其他单位组织。2. 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主要核心技术的独立完成人。3. 首次发明、发现或者尚未公开,属国内外首创的技术发明。4. 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,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。5. 不存在项目权属、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。6. 近2年完成科技成果评价。 三、不属于申报范围 (一)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,须由项目牵头单位与其他合作单位协商一致联合申报。若有争议,在争议解决之前,项目牵头单位不得单独申报。 (二)凡涉及国防、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得申报。 四、申报说明 (一)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(二)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《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(氢能领域)申报书填写说明》进行编制,要求材料齐全、内容真实、格式正确、字迹清楚、印章清晰。 (三)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。 (四)请参评企业在截止日期前根据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(电子优盘)和纸质版文件(共3份胶装)递交至:北京市西城区德外街道东滨河路11号院6号楼4层中国节能协会氢能专业委员会秘书处。
有意申报单位欢迎咨询中国节能协会氢能专业委员会 素浅,18600904091 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外街道东滨河路11号院6号楼4层 邮箱:18600904091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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